- 魏地;
虽然《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为留置的适用及协助执行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但警察权协助执行监察留置还存在诸多问题,直接影响法律实施、制度衔接及人权保障。警察权协助执行监察留置的必然性,由留置措施的限制人身自由性质、警察权的专属性以及监察权与警察权之间的权力配置所决定。警察权协助执行监察留置须遵从监察权调动警察权的界限、行使警察权的种类界限、警察权自身的运行界限这三重界限。为防止协助执行留置措施中的权力任性滥用,需要从协助需求侧的监察权和协助供给侧的警察权两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规范,更好发挥警察权协助执行监察留置的制度效能。
2022年03期 v.38;No.217 108-1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9K] [下载次数:670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2 ] - 陈华;
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中主要有预防、处置、教育、惩戒、保护五项功能。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公安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滞后,缺乏公安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制度不健全,部分涉未成年人案件执法不够规范。为构建我国的未成年人警察制度,应组建我国的“未成年人警察”机构,赋予其预防、查处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担当相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执行工作,管理涉案未成年人档案,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进行保护及心理干预,以及法治宣传教育等职责;同时,还应完善未成年人警察相关法律制度,健全“未成年人警察”执法制度。
2022年03期 v.38;No.217 117-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19K] [下载次数:2154 ] |[引用频次:28 ] |[阅读次数:5 ] - 赫广平;孟昭阳;
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警察执法创新的实质,是算法自动化决策机制日益通过信息收集、信息控制、信息共享、信息分析、信息应用等信息处理环节嵌入警察执法之中,促使警察执法行为形式的智能化创新发展,但也随之产生信息收集、信息安全、算法应用以及权利干预等法律风险。在规范层面,人工智能背景下警察执法行为创新的规范体系出现了规范控制不足的情况,加剧了公民个人信息权利与警察信息处理权力之间的格局日益失衡。为此,应当通过加强警察信息处理职权配置、完善警察信息处理职权运行等实体性与程序性制度设计来回应人工智能背景下警察执法行为创新的法治需求。
2022年03期 v.38;No.217 129-1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83K] [下载次数:1699 ] |[引用频次:22 ] |[阅读次数:1 ] - 李辉;吴祥山;
利用新一线城市(N市)与三线城市(Z市)的大样本警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后发现:警察的幸福感水平在一线城市更高、未婚比其他婚姻状况更高、警保类较其他警种更高,且警察的幸福感均随年龄上升呈现“微笑曲线”,随受教育程度上升呈现“倒U”型,随职务上升而上升,随工作年限和警衔上升而下降。多因素纵深比较来看,幸福感异质性引致的警察“中年危机”“职业高原现象”“怀才不遇”以及攀比效应与棘轮效应影响下的“幸福悖论”等现象确实存在;中年、无职务、高学历成为两市低幸福感警察群体的标签。应通过精准供给满足警察多元利益诉求。
2022年03期 v.38;No.217 140-1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55K] [下载次数:991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6 ] 下载本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