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金贵;吴国章;
最佳解释推理在我国刑事侦查领域有积极借鉴意义,主要用于刑事疑难案件中侦查假说的生成和检验。最佳解释推理以“预见”和“叙事”的功能生成并验证侦查假说,生成机制有哈曼的“三段式”和利普顿的“四段式”,生成技术有信息处理程式和求解的逻辑思维。最佳解释推理形成的侦查假说具有或然性,需要进行解释性检验,检验标准有融贯性、涵盖性和简单性。在我国刑事司法的规范层面,最佳解释推理的运行需借助于排除合理怀疑的规范空间,才能取得制度容许性。
2024年02期 v.40;No.228 1-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60K] [下载次数:616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54 ] - 焦俊峰;
目前智能审讯系统的应用处于综合分析的发展阶段,囿于人工智能系统的内在特征,智能审讯系统在提高审讯效率的同时可能引发法律风险。基于大数据的集成利用,智能审讯系统的应用存在侵害审讯对象隐私权的风险;基于算法决策的内生偏见性、结果不确定性和过程不可解释性,智能审讯系统预测与决策结论的正当性、公正性存在评价困境;基于智能系统的第三方开发与技术支持特点,智能审讯系统中的审讯信息存在泄露风险。对智能审讯系统法律风险的规制应当在明确智能审讯系统辅助性定位的基础上,通过确立智能审讯系统应用的可选择性和介入审讯程度的比例性、系统数据源的获取与使用合法、禁止以应讯者个人隐私相威胁的审讯策略来规范智能审讯的权限与程序,通过事前技术标准体系、事中审计监督制度、事后权利救济追责机制完善智能审讯系统的行业标准与监管机制,确保审讯法治化与科学化“双轮驱动”的良性运行模式。
2024年02期 v.40;No.228 13-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01K] [下载次数:816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20 ] - 李长庭;赵印;毕惜茜;
多模态智能审讯技术通过非接触式生理检测、面部表情与肢体动作分析、眼动检测等多源异构数据融合算法,实现审讯中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的智能化分析和评估以及谎言甄别。将犯罪嫌疑人心理分析和评估意见输入审讯专家系统与知识库中大量的专家知识和经验进行碰撞输出审讯策略建议,为侦查人员提供专家服务。研发多模态智能审讯技术需要在审讯室采集真实的数据,构建一个数据量较大的、可靠的数据库,并充分挖掘和利用不同模态数据,构建多模态智能审讯技术与审讯专家系统同步化的人机结合的审讯技术,为审讯助力。多模态智能审讯技术作为审讯技术的典型代表,改变了传统的以人力资源为主的经验模式,无疑给审讯带来了崭新的活力和深刻的变革。
2024年02期 v.40;No.228 22-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45K] [下载次数:1143 ] |[引用频次:10 ] |[阅读次数:12 ] - 肖晓雷;
网络犯罪的出现对于传统侦查地域管辖造成了冲击和挑战。网络犯罪的泛在性冲击了侦查地域管辖的属地性,网络犯罪的链条性造成侦查地域管辖的交叉重叠,网络犯罪的虚拟性导致了侦查地域管辖的运行障碍。司法实践中网络犯罪侦查地域管辖的现实困境表现在管辖执法标准参差不齐、管辖竞合处理规则有欠妥当以及管辖趋利性执法现象频频爆发。为实现管辖秩序的统一,需要对侦查地域管辖进行配置优化。首先,为规范和统一管辖地的适用标准,应发挥指导性案例的指引性功能,同时构建管辖权连接点的排序标准;其次,为完善侦查地域管辖争议的处理机制,应明确考量因素、优化协商机制、规范指定管辖;最后,为强化管辖趋利性执法的制约机制,应革新绩效考核指标执法标准,保障侦查阶段被追诉人的管辖异议权。
2024年02期 v.40;No.228 30-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76K] [下载次数:1519 ] |[引用频次:12 ] |[阅读次数:14 ]